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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 纳入清洁取暖试点,将获3亿中央财政支持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261        返回列表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安排,8月20日开始,约90个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将进驻汾渭平原11城市,将对区域内的燃煤清洁替代、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等环保问题展开全面督查。

在中国北方地区,冬季空气污染之所以严重,燃煤供暖是主要因素之一。

7月底,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北方清洁供暖试点申报范围扩大至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

如果成功入围,汾渭平原城市每年可以获得3亿元的中央财政补贴。按照要求,在三年示范期结束后,试点城市的城区清洁供暖率达到100%,平原地区基本实现取暖散煤替代。

将获3亿中央财政支持

根据此次的《通知》,在去年首批12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决定将北方清洁供暖试点申报范围扩大至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在具体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上,张家口市比照“2+26”城市标准,为每年5亿元,汾渭平原城市每年3亿元。

按照要求,三年示范期结束后,试点城市城区清洁供暖率要达到100%,平原地区基本实现取暖散煤替代;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水平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30%,城区具备改造的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城乡结合部及辖县完成80%以上。

陕西官方数据显示,陕西省燃煤、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电、工业余热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的比重分别为59%、37.3%、1.6%、1.2%和0.9%,2016年全省清洁取暖率约50%。要提高清洁取暖的比例,首要任务是“减煤”,拆除不达标的燃煤锅炉,治理无法集中供暖地区的散煤燃烧问题。

清洁供暖推进能源转型

以西安为代表的汾渭平原城市,如果城区清洁供暖率能达100%的目标,将对北方地区全面提升清洁高效供暖系统、缓解冬季大气污染提供宝贵经验。”黄薇认为,汾渭平原城市的清洁供暖治理大气污染的切入点,也是广大群众最能直接感受到的能源消费方式转变。通过试点,也能推动清洁能源价格和体制的市场化运行,加大清洁能源的保障能力,这也将为汾渭平原城市开启能源转型的新起点。

另一方面,清洁供暖改造过程中,难免会存在成本和补贴压力,以及取暖技术问题。黄薇建议汾渭平原城市可以吸取京津冀地区清洁供暖改造的经验教训,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避免出现能源替代脱节问题。